研究生处、各相关学院:
为做好2021级新生户口落户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落户对象
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的2021级新生。
二、所需材料
1.省外新生
户口迁移证(原件)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、录取通知书(原件、复印件)各1份。
2.省内新生
常住人口登记卡(原件)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、录取通知书(原件、复印件)各1份。
三、材料报送
请研究生处、各相关学院10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收齐整理建档(一人一档),汇总迁移户口学生信息,并填写《2021级新生户口迁移证、常住人口登记卡登记表》(请于保卫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),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保卫处(办公楼101室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jk@wfmc.edu.cn,如无迁移户口学生请在姓名栏注明“无”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根据公安机关要求,2021级新生户口集中落户期间未上交迁移材料的新生,将视为放弃将户口迁入学校,日后不得办理户籍迁入手续。新生自愿将户口迁至学校后,在读期间户籍不得迁移。户口落户关系新生的切身利益,务必通知到每名新生,切勿发生遗漏问题。
2.请认真检查户口迁移证字迹是否清楚,迁往地址(潍坊医学院或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)是否准确,右下角公章是否清晰可辨,改动的地方是否加盖公章等。
3.迁移证中的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须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,如发现错误不必收缴,待学生迅速更正后再交。
4.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材料的报送、各学院负责本科生材料的报送。
如有疑问,请联系张老师8462106。
2021级新生户口迁移证、常住人口登记卡登记表.doc
保 卫 处
2021年10月9日